7月29日下午,国土资源部召开视频会议,部署在全国开展以“深化总结整改,着力建章立制”为主要内容的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,整治行动从7月开始持续到10月末。国土资源部部长、党组书记、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作部署讲话,部党组成员、副部长汪民、王世元出席会议并分别宣读两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,部党组成员、副部长、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张德霖主持会议。
姜大明指出,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,是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的现实需要,是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客观要求,是自觉践行“三严三实”要求的实际行动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可以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,促进有效配置和高效利用国土资源,提升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;可以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,规范权力运行,增强全系统广大干部敢担当、善担当的意识和能力,在稳增长中奋发有为。
针对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,姜大明要求,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纠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经验,用以指导和推动工作;要抓紧剩余问题整改,确保工作不留死角;要系统梳理土地管理制度政策,着力堵塞漏洞、建立长效机制。特别是要以建设法治国土为目标、与转变职能相适应、与深化改革相结合,按照“边整改问题、边完善制度”和“成熟一个、出台一个”的要求,将完善制度、健全机制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,争取在完善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、改革完善建设用地审批管理、完善建设用地供应管理、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以及土地登记制度等方面,形成一批切实管用的制度性成果。
对于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,姜大明要求,要按照“分类推进,落实整改,标本兼治”的总体思路,加强调查研究、认真总结整改工作经验,区分不同情况,集中精力推进问题整改。14个已经开展整改的省(区、市),要开展“回头看”,进一步核实整改情况,逐一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;正在接受审计的省份,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,对已经发现的问题,要及早处置。同时坚持标本兼治,分类推动矿产资源管理建章立制。对于当前中央明确要求、社会关注度高、地方反映迫切的制度,要抓紧研究,尽快出台;对于符合改革方向的制度,要积极研究,及早出台;对有利于矿产资源管理长远发展的制度,要认真研究,做好储备。重点是研究完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制度、国家财政出资勘查成果管理和矿业权价款评估制度、矿产开发地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、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、地质勘查质量管理及国家财政出资勘查成果处置制度等5项制度。
姜大明强调,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是国土资源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具体实践,要以严的标准、实的作风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,做到责任到位、措施到位、落实到位,把专项整治行动抓实抓好、抓出实效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分工;二要上下左右联动,形成工作合力;三要强化跟踪指导,加大督查力度;四要注重宣传引导,营造良好氛围。要宣传整治行动中依法整改、规范整改的典型,树立标杆,释放正能量。
各司局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,审计署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各省(区、市)国土资源主管部门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人通过视频参加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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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,审计署开展了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;2013年~2014年,开展了矿产资源及相关资金管理审计。前一阶段,各地按照审计整改要求,纠正问题,完善制度,取得了积极成效。从各省上报情况看,通过整改恢复耕地85万亩,提高耕地质量1000余万亩,补办用地手续91万亩;盘活利用低效用地230万亩,其中盘活闲置土地26万亩;配合相关部门追缴入库土地出让金1458亿元,盘活存量土地出让收入3598亿元,纠正不合规融资抵押土地143万亩,涉及融资金额3397亿元。各地从制度执行层面完善政策,在耕地保护、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等方面出台了有关文件。同时,14个省(区、市)对矿产资源专项审计提出问题抓紧整改,纠正问题资金106.13亿元,制定完善规范矿产资源配置、矿业权出让、矿业权价款处置等方面制度50多项。7月8日,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,国土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,坚决贯彻落实,研究决定从7月到10月末,在全国开展以“深化总结整改,着力建章立制”为重点的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。